秀屿:广场舞影响休息 双方大打出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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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建保安 郑雨婷 供稿人: 审核人: 发布日期:2014-11-22
莆田市公安局笏石派出所消息 因为跳广场舞,音乐吵到邻居休息,从而引发纠纷,并造成一人被打致轻伤,近日,这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男子主动来到笏石派出所投案,经了解,该男子林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,逃亡两个多月后在民警的耐心劝投后主动投案。
据悉,林某某是笏石人,今年约50岁。
对此,警方也提醒,广场舞是交流和锻炼的好方式,但是也应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。若发生纠纷,双方需心平气和进行协商,不能因为芝麻小事引起不必要的争端。(莆田晚报 戴志强 陈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