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同意核发福建泰安科贸有限公司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的批复
公开属性:
依申请公开
来源:福建公安 保 安 供稿人: 审核人: 发布日期:2012-11-30
福建省公安厅文件
闽公综〔2012〕736号
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同意核发
福建泰安科贸有限公司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的批复
福州市公安局:
你局审查上报的福建泰安科贸有限公司申请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的相关材料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、公安部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》及省厅《转发公安部〈关于保安技防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〉的通知》(闽公传发〔2012〕296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核发福建泰安科贸有限公司《保安服务许可证》,服务范围:安全技术防范(仅限于开展报警运营服务)。请你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,督促该公司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。
福建省公安厅